中新社呼和浩特11月20日電 (張瑋)20日上午,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,就備受關註的呼格吉勒圖案有關情況作了通報,發佈會稱,案件正式決定立案再審,將採取書面審理的形式,並不開庭審理。
  據悉,1996年,內蒙古18歲的呼格吉勒圖被認定姦殺一女子,被執行死刑。9年後,身負多起命案的趙志紅落網,自稱他是“呼格吉勒圖案”的凶手。18年後,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將《立案再審通知書》送到呼格吉勒圖父母手中,備受關註的呼格吉勒圖案正式進入再審程序。
  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李生晨在新聞發佈會上介紹說:“呼格吉勒圖一案,高院經過申訴審查,認為符合再審條件,決定立案,並向申訴人送達了《再審決定書》,本案已經進入再審程序。而鑒於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已經死亡,我們決定採取書面形式審理本案,根據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384條第三款規定,我們經過研究決定,此案不開庭審理。”
  對於媒體提問關於案件採取書面審理的形式,呼格吉勒圖的刑事辯護律師怎樣維護呼格吉勒圖的訴訟權利時,李生晨說:“雖然是書面審理,但代理律師可以通過閱卷、提交辯護意見等方式履職。我們也一定會嚴格依法保護所有訴訟參與人的權利,包括代理律師的權利。”
  李生晨還表示,自收到呼格吉勒圖親屬的申訴以來,內蒙古高院一直高度重視,並認真組織複查,期間,相關的公檢法機關也分別進行複查。但由於此案時間過長,給複查工作帶來很大難度,特別是對一些證據的補查極其困難。另外此案事關命案,必須堅持十分慎重的態度,必須堅持以事實為根據、以法律為準繩,確保嚴謹細緻、客觀公正、高度負責地予以審查。(完)  (原標題:呼格吉勒圖案立案再審將不開庭 採取書面審理形式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gnsrjjty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